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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4

张教发[200870

关于做好2008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08年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暑期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学生防溺水、防雷防电、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假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按时放假开学。今年暑假各县区、学校放假、开学时间暂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甘教基[2008]31号)中的“普通地区”校历进行,按时放假,准时开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凡违规补课发生安全事故,对当事人和校长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严禁暑期私自补课。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个人私自租用场地组织学生补课,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组织者和学校领导的责任。若发生安全问题要对组织者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四、严禁暑期组织集体活动。暑假期间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旅游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如确需学生参加,可由举办者与家长联系,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或动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组织者负全责,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五、加强和落实暑期值班制度。各县区、学校要在假日期间加强和完善值班和带班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暑假期间校产安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00十一

主题词:学校    假期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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