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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6

张掖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第一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二  班主任工作目标: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健康向上、管理科学、富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班集体;指导学生确立正确的发展目标,把握学生发展的状态,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  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引导学生并共同确定切合班级实际的发展目标,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建立班级管理制度;重视过程性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机制;协调家校关系,组织班级教育活动;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学习情趣,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养成,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能力,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高尚道德品质的形成。

第三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班主任要全面掌握和经常分析班级学生情况,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尊重学生人格,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为每一位学生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

第五条  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对学生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诚恳的批评教育。

第六条  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

第七条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能力。建立班级常规,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指导班委会工作,配合团(队)组织开展工作,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构建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形成有特色的班级文化。

第八条  组织好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担任好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第九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心理、生理发展特点,应用有关心理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十  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声音,关注他们的烦恼,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

第十一  掌握班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情况,并协助学校做好贫困学生档案的建设工作;了解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并向学生宣传。

第十二条  积极协调好各任课教师,做好班级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班委会开展班级活动,还应该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会的纽带,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引导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任职和聘任条件

第十三条  班主任岗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人格要求的重要专业性岗位,应由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教师担任。

第十四  班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和工作规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要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2)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3)师德高尚,爱生敬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掌握教育基本规律和相关法律法规;(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6)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善于发现和开发学生潜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7)必须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第十五条  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及时撤换。

第三章   班主任管理和奖励

第十六  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班主任的领导和管理工作,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相应责任,对班主任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并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十七  要建立班主任激励机制,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要根据实际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各校可在原政府制定津贴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配套补助。班主任工作记入工作量。要将班主任工作实绩与教师职称评定、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对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特别是优秀班主任教师,应切实提高待遇,在进修培训、选拔任用、疗养等方面优先考虑。学校提拔中层干部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第十八  要建立班主任教师表彰机制,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的榜样示范作用。市教育局将定期评选市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并对获奖的班主任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县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评选活动;学校要关心班主任的身心健康和专业发展,对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要提供学习提高、参观考察的机会。要通过报告会、宣传栏、广播站、网站以及各种媒介等载体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先进事迹,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形成人人争做班主任、个个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第十九  要建立班主任工作评估机制,学校要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要规范考核程序和指标,实行量化管理,增强评估透明度。在考评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充分倾听师生和家长意见,如实地考评出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不能留任班主任工作;对因失职使班级工作发生意外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班主任的责任。要建立班主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乱收费、班级活动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主任,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  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各学校要将班主任工作业绩与教师考核晋级、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等奖励挂钩。学校组织的活动(外出参观、旅游、假期疗养、出国进修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县区和各学校应每年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 要建立班主任学习、交流和研究制度。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应采取研讨会、报告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学习交流,拓宽视野,提高业务能力;要引导班主任主动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理论研讨,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班主任要加强学习和反思,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个人素养。每学年要完成12篇有创新、有见解的班主任工作论文(体会)或案例分析。

第二十二  要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县区教育局要制订班主任培训规划,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学校应广泛开展班主任校本培训,形成班主任校本培训制度;培训形式上应注重分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脱产学习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新班主任岗位培训。新上岗的班主任必须参加县区和学校等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从2007年起,每年对在职中小学班主任进行轮训工作,大力提升班主任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的能力。

第二十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客观规律,尤其是加强探索新形势下班主任工作的新思维、新方法。正确指导学校班主任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四 市县区及学校的教学研究业务部门应组织人员,对班主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用于指导各校的实践。在课题研究方面,班主任工作应列入市、县级教育教学课题的内容。同时各地应定期组织中小学“班主任论坛”来交流经验,开拓思路。

第二十五 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班主任工作校本研究。研究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本校实际出发,从班主任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从班主任工作的性质和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出发,尊重班主任的实践体验,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校本研究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通过案例研究、专题交流、论坛、考察等多形式、多层次的互动,探索出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促进帮助班主任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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