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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

作者:张晋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基教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张掖市教育局
(2007年3月26日)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施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经费支持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保证了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为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77所,其中:小学615所、初级中学81所,聋人学校1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7.9万人,占中小学生总数的84.4%。小学专任教师6083人,初中专任教师3638人。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8%,巩固率99.66%;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09%,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5%,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5%,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9.2%。全市“普九”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颁标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学习宣传,从舆论推动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自《义务教育法》颁布施行以来,我们坚持将《义务教育法》列为“三五”、“四五”、“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兴教的意识。特别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全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认真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层层部署,精心组织,为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开展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正确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各学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板报橱窗、文艺演出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共设立宣传咨询点103个,印发宣传材料15万份,悬挂横幅369条,张贴标语7549条,手抄报2000余份,组织宣传活动620多次,基本营造了“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家长依法送教、学生依法受教,全社会关心义务教育、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了学习培训。组织18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新《义务教育法》培训班,全面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参加培训的人员又在各县区开展了二次培训,共培训校长、教师3000余人次。
 (二)抓组织领导,从政府行为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1997年我市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我们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坚持落实“五个不变”(即:党政一把手抓教育的制度不变,领导联系学校的制度不变,教育目标责任制不变,各级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不变,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指导教育工作的制度不变),切实做到“三个不动摇”(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治教不动摇,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动摇)和“五个优先”(即:在教育总体工作部署上,优先安排“两基”工作;在经费支出和使用上,优先考虑“两基”经费投入;在基础建设上,优先考虑改善办学条件;在干部配备和使用上,优先解决教育系统的问题;在改善职工待遇时,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促进了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市政府在98年出台了《关于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发展基础教育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两基”指标要求不降、经费投入不减、工作力度不松、规定措施不变的要求。从97年开始,在县区政府年检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对两个县区的“两基”工作进行复查,到今年市级复查已进行了三轮。通过强化政府行为,确保了《义务教育法》各项责任的落实。
 (三)抓“两免一补”,从经费保障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2006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启动,为了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我们主要抓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我局报请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制定了《张掖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宣传方案》,成立了由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宣传、教育、财政、广电等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连续在《张掖日报》、张掖电视台、《走廊周末》、《张掖教育信息》等媒体上刊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安排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解答相关政策和我市采取的工作措施。按照宣传方案,市、县区将省上分发的宣传画迅速发放到各乡镇及农村中小学,在县乡政府、学校、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张贴。共播发新闻稿件100余篇,召开学生家长会2000多场次,张贴宣传画和标语5000多张,制作学校收费公示栏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栏1500多块,分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宣传卡》、《“两免一补”政策问答》、《告学生家长书》等资料15万份。通过宣传动员,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培训指导。各县区均成立了“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实行“校财局管”,从经费管理机制上有效制止了教育经费的挤占、截留、挪用。对市、县、校三级1200多名教育、财政有关人员及校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和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了预算编制、经费运行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确定的补助标准,不随意降低和提高标准,将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范围,严格限定在当地户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规范运行。2006年全市享受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的学生150151人,占学生总数的89%。全市免学杂费2547万元(春1285.1,秋1261.9);99583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市、县区按照2:8的比例,投入566万元(春281,秋285),使23422名学生享受了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市、区按照5:5的比例,投入60万元,使2000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中央和省上补助我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398万元全部到位。随着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落实,全市有690多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2007年各项教育经费已拨付到县区。五是狠抓督查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实行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农村中小学积极推行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市、县两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充分发挥督政职能,先后两次组织专人深入6县区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为了建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的长效机制,市政府与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抓“四率”指标,从控辍保学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为控制学生流失,保证学生“留得住、学得好”,我们坚持实行了“六项制度”:一是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每学年开校前,由乡(镇)政府委托各校向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限期送子女入学。二是实行双向承包责任制。每年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根据工作责任分别签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四率”指标。三是实行“小学送中学接”制度。小学毕业生由原所在小学校长统一带领,送入初中,确保初中学生入学率不下滑。四是实行学额巩固责任制。每学年核定班额后,学校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订学额巩固责任书,增强全体教师预防学生流失的责任。五是实行起始年级电子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从起始年级建立,保证了“四率”指标真实可靠。六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目标责任书,义务教育阶段“四率”不达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不获奖,当年不评先进。
 为了从根本上控制学生辍学流失,巩固“四率”指标,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开展爱心救助活动。各县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建立基金、结对帮扶、爱心救助、减、缓、免等方式帮助其完成学业。甘州区设立了“救助贫困失学儿童基金会”,募集资金130多万元,每年救助3%的义务教育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共救助贫困学生1413人,发放救助金26.9万元。临泽县“县长教育基金会”三年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中小学生987名,发放资助金12.6万元。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募集救助资金320多万元,救助贫困学生达2900多人,初步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二是入户劝学,依法治教。坚持开展乡、村干部和学校教师走村入户劝学活动,对经多次上门动员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依法进行处罚,强制性地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三是落实“减负”规定。制定下发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消除学生厌学、怯学心理。四是深化教改,积极推广愉快教育、合作教育等先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从根本上预防学生辍学。五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特殊教育作为整体推进义务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市县乡三级特教管理体系、强化随班就读工作、改善聋人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试办特教职业培训等措施,采取教育、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基本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网络。全市现有各类适龄“三残”儿童1335人,入学率87.9%。2006年9月,省教育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特教工作会议,对我市的特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抓改革创新,从教育质量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一是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实现了县级财政统发,保障了教师合法权益,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二是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制定了《张掖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按照“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制定规划、强化领导、思想发动、以点带面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五年来,共调整撤并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农村中小学224所,撤并率达23.3%。肃南加大了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临泽县将乡、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全部集中到初级中学,所有村办小学改为初级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了教育成本,提高了办学效益。三是深化中小学学制改革。结合布局调整,逐步规范中小学学制,2006年初,完成了“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的过渡,全市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四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教师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改革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五是深化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年级全面实行了新课程改革试验,全市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为高中阶段教育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生源,从2002年起,我市高考录取率已连续五年高出全省平均录取率20多个百分点。2006年我市有12477人参加高考,录取8001人,录取率64.01%,有8名考生被清华、北大录取,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六)抓素质教育,从学生全面发展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一是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制定了《张掖市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定期进行学校德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依据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现实需要,围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等主题,采取“十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学校德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建成交通文明学校145所、“平安校园”393所,高台、临泽、甘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投入使用,民乐、临泽、甘州区分别建成少年军校。二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张掖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张掖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张掖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以评价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大规模培训参与课改教师。课改实验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启发、互动、参与的教学方式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正在被广大师生理解和接受,尤其是我市利用信息技术推动课程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区域特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课程改革覆盖率达到100%,培训参与课改教师达1.6万人次,课程改革促进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三是树立育人为本的观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内容的改革,促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
 (七)抓队伍建设,从师资素质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我们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的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建立和完善对教师监督、考核、奖惩机制,教师的从教行为进一步规范。我们在坚持开展师德系列活动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了“知荣辱、促教风、铸师魂”师德标兵巡回报告会,各县区共有6000多人次听取了报告。二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校长岗位津贴。为了调动中小学校长办学的积极性,我们报请市政府按不同类别制定了校长岗位津贴,目前已有948名中小学校长岗位津贴得到落实,占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的94.4%。全面推行了农村小学校长选聘制和农村初中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一批年富力强、基本素质好的同志肩负起了管理学校的重任,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三是加强教师学历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使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五年来,全市中小学参加专、本科学历进修的教师达1119人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的有68人,参加继续教育和计算机技术等培训的教师达到7089人次。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17%、95.84%和78.92%,一批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正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四是建立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下发了《张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城里教师下乡“传经”、农村教师进城“学艺”的城乡学校帮扶、教师“双向交流”制度。规定凡没有到乡镇及其以下农村学校支教服务的经历,不能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安排城区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有计划地安排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全市已有208名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75名农村教师到城里学习锻炼。
 (八)抓资金投入,从办学条件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由于我市“普九”时间早、标准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市校舍危房面积已达到28万平方米。大量危房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千方百计争引中小学各类项目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发展。2001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抗震救灾等多方面的项目资金1.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学校265所,占全市中小学总数的36.7%,新建校舍42.5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13万平方米。2006年在国家调整投入方向,项目减少的情况下,争取各项资金36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学校29所,新建校舍6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2万平方米。通过项目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九)抓特殊群体,从公正公平上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2006年,我市小学阶段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有2362人,占城区小学生的8.6%;初中阶段有302人,占城区初中生的2.01%。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96%集中在城区直属中小学就读,其余在民办学校和城郊乡镇学校学习。我市在解决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落实政策。根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城区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纳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各县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办法,掌握进城务工农民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加强检查,积极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学校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收取借读费的行为。二是一视同仁。我市城区中小学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入学、缴费、编班、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接受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平等享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在学籍管理方面,与我市城区户籍的学生同等对待,做到了五个一样:一样的学号,一样进入县区级微机管理,一样建立学生档案,一样参加考试,一样颁发毕业证书。对进城务工人员中贫困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减、免、缓、捐”等措施,切实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三是支持寄宿制民办学校发展,解决部分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农民照看子女的后顾之忧。目前,各县区建成民办中小学、幼儿园44所,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民办学校(园)就读的学生有120多人。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义务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1年10月,市教育局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计委联合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甘州区、临泽县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高台县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民乐县的基础教育被省教育督导团称为“祁连山下基础教育之花”。肃南县是我国第二个实现“普九”的少数民族。2005年,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视察了我市教育之后,认为有三个出乎意料:一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乎意料之外。张掖同等条件下的学校办学水平差不多,初步做到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二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特别是重视远程教育出乎意料之外。三是远程教育的应用出乎意料之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市教育系统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宣传不平衡。有些地方和学校对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深刻,在教师层面学习宣传的多,学生、家长方面宣传的少;在学校内部宣传的多,社区、村社宣传的少。有些地方和学校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学校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我市县、乡财政向农村中小学拨付的公用经费极少,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减少,农村中小学维持正常运转捉襟见肘,在县、乡财政无力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农村中小学无法维持正常运转。
 3、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重。目前,全市需要改造的危房面积达28.87万平方米,需要资金1.44亿元。各县区为实现“普九”,欠帐搞维修、建学校、购设备,累积欠帐达1.21亿元。
 4、农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不到位。工资统发前的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全市累积拖欠教师工资3386.5万元。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各项补贴落实不够,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
 5、甘州区城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未列入政策范围,没有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结合“五五”普法,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多形式、经常性的宣传。将每年的3月定为“控辍保学月”,9月定为“义务教育宣传月”,重点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准确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及其有关政策。
 2、切实保障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按照“保工资 、保安全、保运转”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逐步消化教育方面的债务,切实解决学校的债务负担。
 3、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导检查。继续进行“两基”工作年检复查,确保农村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继续加大学校布局调整步伐。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和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5、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下决心清退代课人员,继续抓好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落实教师各项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我市教育系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同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分不开的。我们决心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将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进一步引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义务教育。为此,我们恳请市人大的各位领导继续对教育给予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市的义务教育水平一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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